振沖法施工安全控制要點
2016-07-13
一、組裝振沖器
1組裝振沖器應有專業人員負責指揮,振沖器各連接螺絲應擰緊不得松動。
2射水管插入膠管中的接頭不得小于10cm,并應卡牢、不得漏水,達到與膠管同等的承拉力。
3在組裝好的振沖器頂端,應綁上一根長1.2m,直徑10cm的圓木,將電纜和水管固定在圓木上,以防電纜和水管與吊管頂口摩擦漏電漏水而發生事故。
4起吊振沖器時,振沖器各節點應設保護設施,以防節點折彎損壞。
5振沖器潛水電機尾線與橡皮電纜接頭處應用防水膠帶包扎,包扎好后用膠管加以保護,以防漏電。
二、開機前的檢查
1各繩索連接處是否牢固,各部分連接是否緊固,振沖器外部螺絲應加有彈簧墊圈。
2配電箱及電器操作箱的各種儀表應靈敏、可靠。
3吊車運行期間,行人不得在桅桿下通行、停留。
三、造孔
1電動機啟動前,應有專人將振沖器防扭繩索拉緊并固定。
2造孔過程中不得停水停電,水壓應保持穩定。
3振沖器進行工作時,操作人員應密切注視電氣操作箱儀表情況,如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停止貫入,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。
四、施工中應注意的事項:
1振沖器嚴禁倒放啟動;
2振沖器在無冷水情況下,運轉時間不得超過1min~2min;
3振沖加密過程中電機提出孔口后,應使電機冷卻至正常溫度;
4在造孔或加密過程中,導管上部拉繩應拉緊,防止振沖器轉動;
5振沖器工作時工作人員應密切觀察返水情況,發現返水中有蘭色油花,黑油塊或黑油條,可能是振沖器內部發生故障,應立即提出振沖器進行檢修;
6在造孔或加密過程中,突然停電應盡快恢復或使用備用電源,不得強行提拔振沖器;
7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暴雨、雷電、大霧時,應停止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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